葛红兵:作为公共文化资源的文学及文学活动研究
2020-04-20 11: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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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实质上是且一直是公共文化资源文学活动实质上是且一直也是公共文化活动的一部分但是汉语语境中,无论是文化理论还是社会实践上,“文学”却一直没有与现代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下的“公共文化”形成关联,因此“文学活动”也一直没有制度性地成为现代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有机部分。

二战以后,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崛起,平民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制度逐步确立,这让文学走向社区,逐步被纳入西方国家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达国家根据自身历史和不同国情,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

2000年之后,此一经验,不再仅仅是西方国家的独有物,渐渐地其观念在全世界获得认可。

中国当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传承于中国的诗教传统、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配置主义思路,虽逐步改革于市场经济时代,同步于文化创意产业化发展但依然有较强的从政府到社区的“配送文化”意味、由高到低的“宣教文化”秉性,较重视政府的主导角色而相对稍轻于民间社团、民办非企业法人机构、市场化或半市场化企业机构的参与和机制创新。中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建设“建构文化原生型社区、塑造居民文化认同”的公共文化服务新理念,并通过对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学之都”项目将文学更全面深入地纳入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构多层次、结构化中国特色新时代公共服务公益机制,呼应“科技创新中国”建设,对等建构“文化创意中国”,让文学为提升中国文化原创力、建构大国文化影响力作出更大贡献,这是非常必要的。

相比于科技发明创新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文化创意创作对生产力的促动作用同样重要,将文学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提高城市文化原创力、居民文化认同具有重要价值。

当下形,大家对科技是生产力认识较为充分,但是,文化创意创新生产力促动作用

认识却不到位。文化的创意创新、创作创新和科技发明创新一样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推动力。事实证明,部分发达国家或地区通过“创意国家”战略,已经率先进入“创意国家”行列,享有发达创意国家红利。

早先在西方,其传统的观念也是认为文化艺术活动是私人事务,国家和政府不予干预。二战前西方国家多数没有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政府职责范围

二战以后,随着福利国家的理念的确立,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文化服务进入了国家福利时期二战后,西方国家逐步把文学从国家战略层面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内

当今世界,公共文化服务形成了三种主要模式

第一种是以法国、日本等为代表的“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政府在这种模式中主要扮演着政策制定者、资金供应者和生产安排者的角色。

第二种是以美国、加拿大、瑞士等为代表的“市场分散”或“民间主导式”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即由非正式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开展大量的公共文化服务,而政府主要是以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以保证各类文化团体和机构顺利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第三种是英国、澳大利亚、芬兰、新加坡为代表的“一臂之距”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即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不直接插手具体的文化事务和文化经费的分配,政府以“一臂之距”与民间组织建立起具有分配文化资源、提供文化事务管理和文化服务功能的伙伴关系。

文学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及其制度设计问题,非常值得我们研究

但是,我们国内的文学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学批评和文学史方面,以文学审美研究为主,很少把文学当做文化产业来研究,更把文学当做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活动研究。

国家应该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制度层面提供制度性服务供给保障,令其得以生存并能服务特定对象。同时,全盘有国家来“拨款”买单,又是不可能的,国家还要在制度层面设计相关的特色制度,令其能作为一种“社会性”存在而存在。

进入上世纪末叶,欧美的福利国家制度曾经遭遇巨大危机,许多欧洲国家开始尝试权力下放、公共文化服务私有化(市场化)、资金提供与服务供给分离等变革这逐渐成为改革的主线。社区公益公司和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是新世纪以来西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机制的制度基石,促进了私人机构、国家机构对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相关项目投资”,进而使公共文化服务的价值理念由国家文化福利向社会公益的现代化转型。

20131230日,尽管来得较晚,但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艺术基金(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基金同时受文化部和财政部双重领导,级别非常高

但是,遗憾的是并没有包含“文学”国家层面的制度性扶持和现代意义上的文学的公共文化机制还有相当距离,其意识形态属性较浓,而公共文化服务的属性不明确

民众对文学的欣赏趣味和欣赏领域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人能从市场购买文学服务,有的人买不起,有的人则是有钱也买不到

这时,就需要各种各样的制度样式的企业来提供公益、半公益的具有公共文化服务品性的“产品”

建立中国特色的文学公益专门化企业制度允许建立以面向社区提供文学创作工坊创作及阅读服务的低盈利有限责任企业、公益型社区企业让他们与既有的民非机构等,构成中国特色文学公共文化服务的“多面体”结构,实际上要比任何其他领域都显得迫切。

创意经济时代,通过文学的社区化、公共化,让文学成为全社会的创意创作创新基础支撑,提高全社会原创能力,让文学更加切实地介入公共文化服务助推大国文化战略及创意中国发展,有助于中国当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传承于中国的诗教传统、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配置主义经验提供必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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